新加坡观光签证申请须知(厦门护照)
温馨提示: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为多次往返签证,若之前曾经申请过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请确认是否过期,否则会产生拒签的后果。持有新加坡签证不能做为入境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新加坡移民局决定。
申请个人观光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必要时领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1、 申请者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从出国之日起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 3个月内的2寸彩色近照(白色背景)两张;
3、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4、 申请者若为在职员工须提供:
(1) 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信须使用印有本公司函头的信纸且有公司盖章及负责人签名;
(2) 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3) 申请者相关的经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拥有足够的旅游资金。(例如存款证明、房契等)
5、 申请者若无工作单位必须提供:
(1) 申请者全家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 申请者相关的经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拥有足够的旅游资金。(例如存款证明、房契等)
6、 申请者若未满16周岁或已退休必须提供:
(1) 申请者未满16周岁须有父母同行,否则须有父母出具的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公证或户口本等);
(2) 退休人员需递交退休证明及户口本。
7、 特别说明:户口所在地及身份证号码是如下18城市市区辖区的,按要求只需提供1,2,3项
福州、厦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苏州、成都、昆明、大连、沈阳、重庆、济南、青岛、无锡、哈尔滨
签证费:500元/人签证办理过程为四个工作日。
拒签收费:500元
旅行社视不同情况收取8000元的押金
备注:
1、 观光签证自签发之日起5周内有效。签证持有人可在5周内多次进出新加坡。由新加坡移民和关卡局官员决定每次停留天数,最多不超过30天;
2、 观光签证到期后,不得继续在新加坡停留,不可向新加坡移民厅申请延期,不可工作、经商、参与专业活动或从事一切不利于新加坡安全的活动,不可申请永久居民。
3、 若新加坡大使馆认定持签人使用签证有不当之处,则处罚方式归新加坡大使馆决定;
4、 本公司保留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客人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后,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5、 若发生拒签现象,申请人需支付500元,用以支付不可退的签证费用和其它操作成本;
6、 在入境新加坡时,由新加坡移民局对允许停留期限进行现场核发,请您在入境时注意入境章上签注允许停留的时间期限。
新加坡观光签证申请须知(非厦门护照)
温馨提示: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为多次往返签证,若之前曾经申请过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请确认是否过期,否则会产生拒签的后果。持有新加坡签证不能做为入境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新加坡移民局决定。
申请个人观光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必要时领馆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一、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须有二页以上的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
二、两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三、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一份,
四、清晰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五、用单位函头纸打印并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上面要能看到单位地址、电话、及申请人的入职时间、所任职务、月收入。
六、如果申请人是公司法人另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
七、若新加坡有亲戚邀请,需要清晰的新加坡亲戚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信,邀请信中须提到与申请人的关系。
八、已到退休年龄的申请人,除一、二、三、四项外,须提供退休证全本复印件;已到退休年龄而没有退休证的申请人,须提供余额二万元以上的本人近半年的银行出入帐记录原件。若同亲属一起申请须有材料能证明是亲属关系。
九、受教育阶段的申请人,除一、二、三、四项外,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全本复印件,若同亲属一起申请,须有材料能证明是亲属关系。若单独申请,须提供父母或一方的余额二万元以上的近半年的银行出入帐记录原件,并有材料能证明是父母或一方同申请人的关系。
十、父母要陪同子女去新加坡读书的,需提供子女的学生签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
十一、学历和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不符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十二、填写申请表一份(由我公司提供)
十三、若因资料提供不全造成的拒签不予申诉。
十四、签证通过后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签证过期后30天报移民局销签,得到移民局许可后退还押金。
十五、非便捷城市签证有效期35天,一般为多次往返,停留期14-30天,根据入境章决定。
签证费:500元/人 拒签费用不退
签证办理过程为十个工作日。
新加坡商务签证申请须知
温馨提示: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为多次往返签证,若之前曾经申请过新加坡个人旅游签证,请确认是否过期,否则会产生拒签的后果。持有新加坡签证不能做为入境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新加坡移民局决定。
1. 由新加坡注册公司签发的介绍信(V39A表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信中须详细注明申请者的姓名、访问目的、日期及停留期限等。
2. 申请者必须提供由新加坡商业注册局(http://www.rcb.gov.sg)出具的新加坡公司的最新商业注册简况的打印件,该简况内容的打印日期距递交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3. 填写完整的V52表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注明申请者所在公司,单位及访问目的、日期。该表格须由新加坡注册公司签发。
4. 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须有二页以上的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提供,
5 两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6. 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一份,
7. 清晰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8. 中方公司提供派遣函。(用公司的函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9. 如本人不能亲自到领馆申请签证,则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中英文均可)。此委托书在代为领取护照及签证时也要递交。
10. 由新加坡政府机构、大学邀请或是出席在新加坡召开的展览会、大型会议等的申请者,无需出具V39A表格、V52表格和商业注册简况。申请者只需递交该机构或组织签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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